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EPC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扎发改字【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扎赉特旗民政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骨灰堂一座及附属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设计部分: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部分:包含经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备采购:监控设施及消防设施采购。
2.3工程建设地: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殡葬服务中心院内;
2.4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8393700.00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及发包人要求,方案须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并书面确认,施工图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合格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设备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要求。
2.6工期: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12月30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细则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建筑师(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3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4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配备齐全,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不得相互兼任;
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复印件。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十、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条款,并且明确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政府投资工程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条件,联合体产生的业绩作为今后各方业绩予以认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 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7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五、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递交投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递交投标(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扎赉特旗民政局
地址:扎赉特旗
联 系 人:任主任
电话:0482-6122943
代理机构: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思越
电话:15335629015
兴安盟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