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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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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项目〔2025〕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犁州尼勒克县套乌拉斯台灌区。 

2.2工程规模:现状灌溉面积3.8万亩,等别及规模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为5级。改造渠道总长18.152km:含总干渠0.632km、西干渠10.79km、东干渠6.73km,总干渠设计流量1.38m³/s,东、西干渠设计流量0.69m³/s,配套建筑物75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干渠(0+000-10+786)建筑工程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2.4最高控制价:20203738.6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460000.00元(含暂列金 1460000.00元,暂估价 0.00元及其他项 0.00元)。 

2.5标段划分(如有):1个。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39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类。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采用资格预审的,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2)采用资格后审的,组建评标委员会。

(3)当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类”或“综合评估法Ⅱ类”时:

若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0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若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则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且“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30名的投标人(若出现并列按1名计算)进行评审。

“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管理得分”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三项相加后总得分计算方法:

①总得分计算公式:总得分=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

②各项分值及计算规则:

a.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满分60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报价评分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后,乘以60%进行折算。

b.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满分3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失信信息,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中“市场监管行为评价扣分标准”,以30分为基础分,逐项扣分后得出。

c.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满分10分)

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信用评价结果,按AAA级10分、AA级8分、A级6分、B级及以下4分进行赋分。

(4)当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时,合理低价法的评审排序、入围及最终得分,均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为准,其中商务部分信用评价和业绩评分按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分值计算,报价得分按该办法规定的公式计算。

4.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要求,[注:本项仅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类”或“综合评估法Ⅱ类”的招标项目;若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则不组织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本条款不适用]。

答辩的具体要求(包括时间、地点、方式、题目范围、评审标准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5日00时至 2026年10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链接])、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时30分;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缴交说明: 保证金直接在随行易交易平台缴交,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操作形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单位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入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缴纳;(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方式二:电子保函。(1)缴纳程序:投标人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在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照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进行操作;(2)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意是否需要在开标前将随行易交易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操作咨询电话:400-870-519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地  址:尼勒克县尼勒克镇解放路285号  

联系人:康玉成 

电  话:18599392227

电子邮箱:1819238103@[链接]

邮    编:83570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银海大厦5楼  

联系人:常鸿勇      

电  话:17699055980

电子邮箱:454541027@[链接]

邮    编:830000 

传    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0999-8038751       

10. 异议提出的渠道

受理部门: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受理电话:晋建宏1389979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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