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13号楼南区加固改造装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 中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员会以 医大协和委会(2025)1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医院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13号楼南区加固改造装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
2.3 计划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1881.5万元;
2.4 建设规模:
于山院区13号楼南区建于1995年,为地下1层,地上8层框架混凝土结构,整栋建筑面积为5238㎡,实验室建筑面积570㎡.
2.5 服务期限:
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6 年3月竣工验收。从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保修期满为止(其中含缺陷责任期2年)。
2.6 项目管理目标
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结构加固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含二代测序和PCR实验室设计、标准病区病房设计、ICU病房设计)、工程监理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设计咨询、工程监理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
方案设计:
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结构加固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含二代测序和PCR实验室设计、标准病区病房设计、ICU病房设计)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初步设计:
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结构加固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含二代测序和PCR实验室设计、标准病区病房设计、ICU病房设计)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施工图设计:
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结构加固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含二代测序和PCR实验室设计、标准病区病房设计、ICU病房设计)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其他:
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结构加固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含二代测序和PCR实验室设计、标准病区病房设计、ICU病房设计)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 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0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8-25 20: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11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咨询服务期限届满28天后失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协和医院于山院区,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86218719,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09073、38872069,传真:/
联系人: 0591-28366561、3887206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