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机电工程甲供材(第一批)(第三次)材料采购商业区机电工程甲供材(第一批)(第三次)材料采购 | 宜宾市翠屏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 | 18508319125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五粮液物产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港园路西段18号 | 15808312333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1、三方确认,就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机电工程甲供材(第一批)(第三次)材料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代建方向供货方采购如下材料,由项目业主向供货方付款,项目业主及代建方共同对本项目进行管理。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暂定不含税金额为:¥13131338.53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叁万壹仟叁佰叁拾捌元伍角叁分 ),暂定含税总价为:¥ 14838412.54 元(大写:壹仟肆佰捌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贰元伍角肆分 ),税率为 13 %。若遇国家政策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税率按国家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并据此相应调整合同含税金额。3、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含税单价包含材料制作费用、到达项目业主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上下车费、检测费(如现场抽样送检费等)、指导调试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14838412.54 | 0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2025-12-3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机电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并运输至项目红线范围内业主指定堆码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工作。材料、设备包含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电缆、电线、水泵、水箱、一体化隔油提升设备、风机、消声器、风口等各种材料、设备共计约195项。 | 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行政区南侧),具体以项目业主及代建方共同指定地点为准。 | 按合同约定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项目概况:宜宾市五粮液门户区项目用地位于宜宾市五粮液行政区南侧,东邻航天路,西至第七包装车间,南临岷江,北接五粮液大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1984㎡,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商业区、游客中心、东方酒谷、重碧楼、酒店、大区景观等,以及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其中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包含地下室、商业等,总建筑面积51341.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222.06㎡、地下建筑面积19119.64㎡,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计划于2025年12月竣工验收。2.2招标范围及内容: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机电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并运输至项目红线范围内业主指定堆码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工作。材料、设备包含干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电缆、电线、水泵、水箱、一体化隔油提升设备、风机、消声器、风口等各种材料、设备共计约195项。2.3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行政区南侧)。2.4交货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行政区南侧),具体以项目业主及代建方共同指定地点为准。2.5交货期:接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签字盖章下货单后40个日历天到货。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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