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部分闲置场地
商业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为不断丰富沈阳桃仙机场航站楼内商业业态,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需求,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分公司现就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部分闲置场地商业经营项目进行对外招商,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是东北地区重要航空枢纽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共用机场,主要服务辽宁省中部以沈阳为中心、半径150km内的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共7市1区,服务人口近2122.3万人。
“十三五”期间,沈阳机场运输起降架次、旅客吞吐量、货邮吞吐量三大主业核心指标较“十二五”分别增长40.9%、44.6%、24.3%。2019年,沈阳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大关,正式跻身全国大型繁忙机场行列。2024年,沈阳机场完成运输起降16万架次,同比增长5.8%,连续4年排名东北第一;旅客吞吐量2374.4万人次,同比增长15.5%;货邮吞吐量22.8万吨,同比增长14.9%,连续7年领跑东北地区。
T3航站楼于2013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4.8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3万平方米,占比5%。T3航站楼软硬件设施均达到国内机场一流水平,为东北地区最大规模、最先进的枢纽航空港。
二、项目场地点位及位置图
(一)项目场地点位
本次招商的商业项目共3个场地,面积共计187平方米,经营项目详见下表。
| 序号 | 场地编号 | 面积(㎡)/数量 | 经营业态 | 位置 |
| 1 | T3F2-DI-LS-01 | 87 | 单一品牌(餐饮、特产便利除外) | 二层国内隔离厅 |
| 2 | T3F1-AO-CY-03 | 100 | 单一品牌(饮品、咖啡、茶饮、甜品、西点、可附加经营按摩椅限定15个) | 一层到达大厅 |
| 3 | T3F2-DI-FW-06 | 6台 | 自动售货机 | 国内隔离厅 |
| 总计 | 187 | / | / | |
备注:1.同一供应商可报名多个场地。
2.同一场地同一供应商仅限报名一个业态品牌。
(二)场地点位位置图(见附件1)
三、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四、合同期限:3+2年。
五、招商报名
(一)供应商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行业必要的经营相关资质,参与商业经营项目招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守法经营,近两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不良贷款记录。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二)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报名及发售招商文件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1号综合楼401室。
3.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述地点报名。
4.招商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以转账方式购买,须以供应商名义汇款到招商人处,凭银行转账凭证购买招商文件。
收款单位: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沈阳桃仙机场支行
帐 号:302581195937
5.招商文件现场报名购买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的电子邮箱。
六、招商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七、场地踏勘报名
本项目安排场地踏勘,已报名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如参加需填写供应商踏勘场地登记表(见附件2),每个供应商最多指派两名代表,所有参加踏勘的人员须服从招商人统一安排。
八、招商综合评审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前递交响应文件。招商人将重点围绕拟经营业态品牌影响力、与现有机场业态互补性、与机场整体商业定位契合度的技术方案进行深度评审,现场听取供应商陈述答辩(现场陈述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形成技术方案综合得分;量化响应报价得分,根据最终综合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保证金:每个场地10万元人民币。
十、招商声明
本次招商是企业自主招商行为,在招商过程中借鉴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招标模式和程序,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招标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分公司
联系人:赵舒
联系邮箱:lnazhaoshu@126.com
联系电话:024-89392054
十二、辽宁省机场集团纪检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4-8829577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来信请寄: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邮编:110043);
(三)来访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信访接待室。
附件:1.场地点位位置图
2.供应商踏勘场地登记表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协助信息发布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1:场地点位位置图
附件2:供应商踏勘场地登记表
供应商踏勘场地登记表
| 供应商名称 |
|
| 项目名称 |
|
| 姓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拟踏勘时间 |
|
| 备注 |
每个供应商最多指派两名代表,踏勘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踏勘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
202511250740113158760146122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