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二十八)(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工程总承包(一标段)(EPC)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2025-04-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二十八)(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工程总承包(一标段)(EPC)已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京老旧办发[20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华油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东城区和平里街道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为38609.58㎡合同估算价3172.61445(万元)
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楼本体的节能综合改造、楼本体公共部位维修(含地下空间)、室内供水与排水改造等涉及楼宇本体的土建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公共区域的安防和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楼宇无障碍维修改造以楼宇所在围墙内公共区域路面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a.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合同项目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b.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①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时,则应在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时,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持: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提示:申请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成员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06日17时00分,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16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