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相关市场风险。
项目基本情况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成立时间
- 2016-11-01
- 注册地(地址)
- 海安县城东镇迎宾路205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万元)
- 128.604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法定代表人
- 霍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621MA1MXYNG9E
- 职工人数(人)
- 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 |
| 2 | 海安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 |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万元) | |||
| 年度 | 2025 | 营业收入 | 74.410000 |
| 利润总额 | 22.920000 | 净利润 | 21.780000 |
| 资产总计 | 439.270000 | 负债总计 | 266.630000 |
| 所有者权益 | 172.640000 | 审计机构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万元) | |||
| 报表日期 | 2026-09-30 | 营业收入 | 46.450000 |
| 利润总额 | 12.540000 | 净利润 | 11.980000 |
| 资产总计 | 399.440000 | 负债总计 | 213.220000 |
| 所有者权益 | 186.220000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 没有附件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