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段废标公告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178号
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招-2025-11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220.000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5月19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刘伟(组长)、王红霞、魏绍山、杨琤琤、张玉文(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本项目于2025年5月2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后,在法定质疑期间收到第一包段投标单位河南云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在法定质疑答复期间进行了质疑答复。
因投标单位河南云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并向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投诉。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于2025年6月12日予以受理后,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和调查,于2025年7月16日做出《睢阳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商睢财采投〔2025〕3号)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1、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2、投诉事项 2、3、4投诉成立,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法定质疑期内行政监督部门收到采购人关于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核查情况的书面报告后,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调查审查,依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0 项“同一品牌多个投标人如何计算”中要求“根据87号令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未按照要求将两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商丘市睢阳区财政局于2025年7月16日做出《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脉动真空灭菌器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商睢财购监〔2025〕1号)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项目第一包段废标,择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18892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华夏路与华商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98905373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
监督单位:商丘市睢阳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0-3159539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路319号
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