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供热管网续建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供热管网续建工程项目已由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以肥审批投资字(2025)1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大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大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099.79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埋地铺设一次供热管网2×1775米,其中:309国道北延续建工程(118乡道北延至幸福大道)铺设DN300供热管网2×1045米、穿越309国道南侧续建工程(张达桥西侧309国道中心绿化带向南穿越)铺设DN300供热管网2×117米、建安路续建工程(九鼎街—新兴街)铺设DN300供热管网2×226米、长安路续建工程(东城街—滨园街)铺设DN250供热管网2×387米,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 。计划工期: 10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邯郸市肥乡区2025年供热管网续建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96.89054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1
08:30至2025-11-17 23: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jyzx/)%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1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jyzx/)%3Cp%3E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暗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制作,评审委员会按“盲评”要求对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jyzx/)%3Cp%3E 向招标人:邯郸大龙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招标人:刘建峰;招标代理机构:张磊 ,联系电话: 招标人:15511090419;招标代理机构:0310-560193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肥乡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站
电话:
0310-8558185
电子邮箱:
fxxzbb789@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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