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泰州市姜堰中医院门诊楼7楼712人事科。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未就业证明材料等)。其中,有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电子邮件报名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附件2:委托书),受委托人除携带报考人员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复印件。如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泰州市姜堰中医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面试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泰州市姜堰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委托书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