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4]JH[GK]2025001、寿宁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寿宁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4]JH[GK]2025001
项目名称:寿宁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68,653.00元
采购包1(寿宁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68,65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268,653.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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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开展城区园林绿地养护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公园广场、行道树、灌木带等绿地设施) | 3(年) | 否 | 合同期定为一年,每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若中标方经考核达标,可按中标单价续签,一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考核不达标合同自动终止,其所养护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证书,需在所在地配备办公场所及养护作业工具储藏间等场所,以及项目所需人员。(具体技术规格、服务级验收要求和其他条件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 3,268,653.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人员及设备开始养护作业。服务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30至 2025-08-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市辖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大楼八楼第二开标室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3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过程中有关操作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八层
联系方式:0593-5515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话:0593-283327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