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 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满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四川满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采购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四川康定三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及债权追索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四川满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采购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四川康定三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及债权追索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WUEECG202524378
三、项目预算:47.24万元,共1个包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竞标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3日09:00-至2025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 200 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文件获取费用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取,项目结束后文件获取费用将划转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处,相关发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具。
六、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审核结果现场/邮件进行通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西昌市高枧乡大石板路东段3号6层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
八、磋商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西昌市高枧乡大石板路东段3号6层。
九、本项目公告信息在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满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满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4-528959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悦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路175号警官花园2楼;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8228793467。
注:1.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在磋商结果公告后联系代理机构申请(开票信息详见附件格式)
2.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861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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