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25号)
一、项目编号:HB2026033601010005
二、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廊坊分校-数智供应链全局洞察教学实验平台、智慧物流平台采购项目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华融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学府街道科研西路天津科技广场3号楼903-3(天开园)
被投诉人1:河北工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西平道5340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相关供应商:邗曦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4幢1层A区
四、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廊坊分校-数智供应链全局洞察教学实验平台、智慧物流平台采购项目1包”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6月26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邗曦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月3日天津华融金服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7月14日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6年7月21日天津华融金服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诉事项2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供应商不具有生产资质;投诉事项3为中标供应商不具有软件著作权,虚假响应;投诉事项4为中标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投诉事项5为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未实质性核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125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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