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SLC-2026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601FJ-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12-422802-04-05-42655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利川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利川红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丹桂园西侧解放东路南侧(祥和广场1-2号楼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自有房屋建设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12966.22㎡,其中医疗器械区5411.15㎡,药品区2705.58㎡,交易展示区2705.58㎡,办公区214392㎡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①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②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③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④设计施工一体化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0 合同估算价:135742200.00元 | |||||||||||||||||||||||||||
| 2.3其他: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3574.22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任意一方具备相关证件即为合格。3.1.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均可)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项目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设计完工证明以施工图图审合格书为准;施工或EPC项目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①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①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月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注:社保明细表如为网上打印且注明等同原件的视为有效);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③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无其他在施工程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1.4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各成员单位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B2%A1%E6%9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最多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04至2026-01-2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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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 | |||||||||||||||||||||||||||
| 备注: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项目已完工,经建设单位同意。“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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