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市发改农经[202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吾县水管总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吾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2.2 工程规模:本次工程主要由一条主管线及两条支线组成,总长为44.49km。建设主管线30.01k m、分支管线14.48km,配套沉沙调节池1座、调压水池4座、调节池1座等各类附属建筑物及配套自动化建设。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涵盖淖毛湖灌区支线全部土建、设备安装及电气配套工程。主要施工内容:14.48km 分支线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电气布设工程,配套改造沿线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最高控制价:43189391.3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5419509.07元(含暂列金2000000.00元,暂估价23419509.07元及其他项 / 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1个;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38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类。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6日10时至2026年11月29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不见面开标大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链接])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要求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R电子保函 ☑其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8. 其它公告内容
8.1 异议提出渠道:伊吾县水管总站,联系电话:15009020604
8.2 本次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3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邮 编:839303
联系人:张昊 电子邮箱:/
电 话:15009020604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 邮 编:830000
138号工人文化宫图书馆楼四楼
联系人:耿龙祥 电子邮箱:287987329@[链接]
电 话:13199865900 传 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哈密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2-2230678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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