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对江阳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测绘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JCCG[2025]-045号。
3.采购人:泸州酒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4.服务期限(工期):(1)规范验收测绘:甲方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后,乙方7日历天提交测绘报告;(2)终测绘:接到甲方通知,可以进场测绘后,乙方3日历天提交测绘报告。
5.项目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马鞍寺路一段与华美路一段交汇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为129705.41元。
项目用地总面积54353平方米,其中一号公园绿地地块24219平方米(约36亩),二号文化中心地块30134平方米(约45亩)。一号地块:占地面积24219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23008.05平方米,道路及硬化1210.95平方米。二号地块:占地面积30134平方米,容积率1.43,建筑密度0.22,绿化率0.15;总建筑面积64000平方米,其中演艺中心8500平方米(约1500座席),体育训练馆4500平方米,公共服务中心12000平方米,专题体验中心18000平方米,地下车库21000平方米及其配套设施等;对本次采购相关涉及内容进行测绘出具成果文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E3%80%81%3Ca%3E%3C/a%3E%E6%B3%B8%E5%B7%9E%E7%9B%9B%E6%B1%9F%E6%8A%95%E8%B5%84%E5%8F%91%E5%B1%95%E6%9C%89%E9%99%90%E5%85%AC%E5%8F%B8http://www.lzsjtz.com/%E4%B8%8A%E4%BB%A5%E5%85%AC%E5%91%8A%E5%BD%A2%E5%BC%8F%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被兴阳集团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兴阳集团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视同联合体被兴阳集团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在泸州盛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http://***/%E7%BD%91%E7%AB%99%E4%B8%8A%E5%85%AC%E5%B8%83%E5%B9%B6%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F%BC%8C%E8%AF%B7%E6%9C%89%E6%84%8F%E5%8F%82%E5%8A%A0%E7%AB%9E%E4%BB%B7%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F%BC%8C%3Cb%3E%E4%B8%8D%E9%9C%80%E7%8E%B0%E5%9C%BA%E9%A2%86%E5%8F%96%E8%B5%84%E6%96%99%3C/b%3E%E3%80%82%3C/p%3E%3Cp%3E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31 日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本次采购只接受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1正、1副)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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