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竞谈-2025-3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机合作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谈判(2025)0003-1号-1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五头镇农机合作社项目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佳兆业·东戴河启动区(公寓式酒店)B#1单元709室642,000.00元评审价格:642000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叶瑞召(组长)、崔琦、龚小利(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0,91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层1303室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5261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5261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