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CZF2026-CS-3155/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1月02日18时00分
本项目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项目编号:SCZF2026-CS-3155/001)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001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消费帮扶专柜布设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 磋商响应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服务期 |
1 |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 1728000.00 | 所供货物及服务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620000.00 | 合格 | 三年 |
3 |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55000.00 | 合格 | 3年 |
2、成交候选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 王青 | / |
2 |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黄茹梅 | / |
3 |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王浩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陕西彩安盈智贸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 | 合肥美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宁波市中科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1号
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29-33732421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泽浩 李丹 杨晓义
电话:029-88496536
电子邮件:2606367402@[链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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