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泗县黑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202602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虹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杰0557-70255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迪18755731510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建五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虹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072号观园S8幢21-23层、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运河街道清水湾景苑1-101、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9号、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胜辛南路1000号2幢1003室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24层、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六路481号浙南海洋经济总部大厦407室-4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4.20%(约533143740元) | 94.99%(约537614903 元) | 94.92%(约537218724元) | ||
工期(日历天) | 1095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 1095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 1095日历天(其中包含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范黎坚 | 葛庆峰 | 薛志军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19993400187 | 20113400480 | 20183302498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大刚 | 叶家坛 | 陈孝长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1342013201309136 | 桂1452016201708916 | 湘1432020202200818 | ||
综合评估得分 | 93.66 | 90.47 | 89.92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9日 | ||||
招标代理费 | 1585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链接]: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泗县朝阳路102号,泗县住建局7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0557-7022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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