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心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中心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34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中心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封市中心医院委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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