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城经字[202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海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3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151.68万元;建设规模: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渤海新区站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主要包括渤海新区站站前枢纽及广场建设,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长途客运站、公交车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蓄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和中心广场等;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33个、充电桩45个,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其他: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沧海站前广场景观、长途客运站综合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505.37535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需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5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0
09:00至2025-09-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3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EF%BC%89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的相关政策执行。(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价和建设单位内部收费标准执行。(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4)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向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郭明亮、张献献 ,联系电话:
0317-212109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0317-6909656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0元。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