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5-SZTJ-C20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织物洗涤及租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用织物洗涤及租赁服务。服务范围:苏州科技城医院所有的医用、患者被服及服装等物品的管理、消毒、洗涤、缝补、折叠、熨烫,运送。
1、服务时间: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到期终止,但若甲方各类产品的采购总金额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
1、合同总价:元,甲方支付合同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用、社保、意外险及各类保险、运输、洗涤、租费、开票税金、利润等、管理费、维护及平时保养耗材费用、工具损耗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乙方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到甲方,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付款步骤:
每月的10日前,双方将上月洗涤物、租赁物交接清单的数量进行汇总,核对制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实际数量及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洗涤费用+租赁费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审批,审批完成后三月内支付当月款项。
4、考核:甲方将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
5、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合同履行完毕且无遗留问题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回(无息)。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办公及发放场所,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3、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物品缺失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及其派驻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致使甲方、甲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发生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赔偿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先行赔付的费用、因此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规范收集、运送、消毒、洗涤、储存等操作流程并保证质量。甲方如有传染性洗涤物,必须密封包装后交乙方洗涤。乙方必须按照先消毒后洗涤的原则进行洗涤。
6、乙方对各类洗涤物品必须折叠整齐、平整、无污渍。对有熨烫要求的物品必须熨烫到位;对破损物品(缺纽扣、少带子、脱线缝、撕裂……)必须缝补完好后方能发出。
7、对由洗涤不当引起的严重褪色、老化等,乙方必须作出说明,并予以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8、对因乙方洁净物没有及时到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考核要求:
每月对上月的洗涤、缝补、熨烫、租赁的质量由甲方后勤保障处、所在科室、病区进行考核,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部门月测评平均分在
85分≥考核分<90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2%;
75分≥考核分<85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4%;
70分≥考核分<75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8%;
70分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用,当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每月通报考核分(一份交乙方,一份交甲方后勤保障处备存),考核分数与服务费用结算挂钩。由甲方后勤保障处、乙方管理人员到现场各部门进行考核;后勤保障处不定期进行抽部门现场考核,占总分权重的30%;每月科室、各病区的问题反馈,双方调查核实后按考核细则约定直接扣分,占总分权重的7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实施整改。
10、甲方提供被服仓库及辅房,双方的交接点由甲方现场指定。甲乙双方交接、清点,由甲方代表或护士长签字认可。
11、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及下收下送服务,乙方免费修补所有洗涤物品。
12、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收集运送车辆并应对物流运送车辆每日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3、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管理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认定为甲方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用人单位或雇主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其员工的雇用、调度、薪资、保险(含相关法律需要投保之保险)及各项员工福利、加班费、人身安全等,乙方负责其人员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动、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履行甲方招标条款或本合同约定从而影响甲方按规范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违约金,违约金甲方可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此外,甲方还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 合同一方违反招标书中规定的相关条款的。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转包及分包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还需完成系统合同公示。
七、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原“截止时间:2025-07-02 09:30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07-02 09:30 (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5-07-09 13:30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07-09 13:30 (北京时间);”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5-06-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科技城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漓江路1号
联系人:龚惠芬
联系电话:0512-69584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天嘉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500号//522室
联系人:魏雄平/王若冰
联系电话:0512-67228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雄平/王若冰
电话:0512-6722882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