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办公楼窗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招投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SCZB【2025】-0918
项目名称: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办公楼窗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8894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8894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办公楼窗暖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验收合格使用、缺陷责任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0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招投标代理部)
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前往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招投标代理部)报名,若为外地投标企业,投标人可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723798114@qq.com)进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标书费。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六路口汇林大厦五楼(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
地址:石河子市东幸福路25号
联系方式:冉昆、1357975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书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汇林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董利娜、任晓雪、18997884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利娜、任晓雪
电 话: 18997884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