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3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2025年安保服务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9月0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 - 2025年09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9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条“※投标报价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的报价结合项目团队数量要求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下限缴纳成本之和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保质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承诺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的各项标准进行履约,且不足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成本之和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质履约承诺函) 但投标人的报价符合评分办法注第4条情况(《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0条)的,不因出具前述条款保质履约承诺函而免除相应法律后果,具体情况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注第4条的规定。 | 
| 变更为 | 
| 1.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条“※投标报价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的报价结合项目团队数量要求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下限缴纳成本之和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保质履约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承诺按照采购需求要求的各项标准进行履约,且不足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成本之和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质履约承诺函) 但投标人的报价符合评分办法注第3条情况(《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0条)的,不因出具前述条款保质履约承诺函而免除相应法律后果,具体情况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适用注第3条的规定。 | 
| 5、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16时39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注:其他内容不变,该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 | 
| 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6号 | 
| 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33817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29699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2969995 |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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