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AJG(ZFCG)-20250414
二、项目名称:档案托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档案托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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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市兴善寺东街7号5层105F | 综合评分法 | 否 | 单价:38.00元 | 98.1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档案托管项目):
服务类(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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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档案管理服务 | 档案托管 | 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范围 | 2.1.1.执行标准文件 参照执行的标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虫霉防治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1.2.库房环境要求 (1)库房温度全年符合要求; (2)密闭:库房的门窗采取相应措施,在门窗框上嵌橡皮条、绒布条等填塞物;玻璃四周嵌油灰、双层窗;安装防光窗帘; (3)通风:根据室外相对湿度变化规律适时地进行通风; (4)控温:安装有风扇和空调,调节库房内温度均匀,方便且安全有效。使档案库温度保持在14—24℃之间; (5)除湿:鉴于档案的特点,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除湿工作。 2.1.3.虫(鼠)霉的防护要求 每周进行一次库房内、库房外的清洁卫生。库房门口安装防鼠板,库房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发现虫害应及时处理。必须立即对库存档案进行清查,确认发生虫害的种类、程度及分布,采取有效措施杀虫。对于那些已确认有虫害的档案,应立即加以隔离处理,防止虫害大面积扩散。 2.1.4.防水(潮)要求 档案库房顶设计合理的通畅渠道和管路走水,应实施双层卷材的渗水防漏处理,每年春季进行检查和养护。 为防止潮气由墙体渗入档案库,外墙定期实施防水涂料的防潮层刮涂处理。 2.1.5.防尘要求 档案盒装入档案专用档案箱,档案得到双层防尘保护。 2.1.6.防火要求 (1)专业货架内无电源、热源,具有防火功能; (2)库房电线全部经过走线钢管,无电线在外,并且安装电线漏电断电装置,最大防止因电线、电路引起的起火隐患;各种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电线绝缘有破坏、漏电和其它故障应立即修理; (3)库房明令禁止烟火;严禁在库房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1.7.防盗要求 装有防盗门,窗户为双窗并加装防盗网。 2.1.8.防光要求 (1)减少阳光危害。档案库房设置的窗户少、基本不见自然光,双层加装防光窗帘; (2)档案盒和档案保管箱双层防光; (3)选择合适的照明光源。库内照明光源选用防爆白炽灯; (4)合理确定库房照度标准。档案库房照度确定保持在能够看清的水平,定为50勒(克司)左右。 2.2.保密档案寄存要求: 2.2.1.保密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收等手续; 2.2.2.保密档案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阅办保密档案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 2.2.3.保密档案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范围,不得自行复印、翻印或转载,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 2.2.4.保密档案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调档的,需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准在公共场所停留、游览、购物、探亲访友等,送至甲方单位需交由专人保管,返回单位后要及时交保密员保管,确保秘密安全。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标准、规范/; (4)团体标准、规范/; (5)企业标准、规范/。 | 3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志红、宋齐正、王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基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标准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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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档案托管项目 | 1.52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西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294.41,最终评审平均得分:98.1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60]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141号
联系方式:029-84165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
联系方式:029-82400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超、顾扬
电话:029-82400102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