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52042320230014 | 宗地总面积:972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丁旗街道石博大道西侧、沪昆客运专线北侧 | 出让年限:50年 | |
| 容积率:1.0≤容积率 | 建筑密度(%):35.0≤建筑密度 | 绿化率(%):10.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24.0 |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97200.0平方米 | 四级 |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5200225BA0023 | 保证金:636.0万元 | |
| 起始价:3179.0万元 | 加价幅度:10.0万元 | 挂牌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至 2025年12月10日16时00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11-11 至 2025-12-08 到http://***:8501/TPBidder/memberLogin%E8%8E%B7%E5%8F%96%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五、申请人可于2025-11-11至2025-12-08
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8 17: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2-09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042320230014号地块:2025-12-01 09:30:00至2025-12-10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参与须知:需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完成入场登记及账号获取,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部电话:33343719)
(二)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636万元,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付清。标的由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通知书》(2025镇自然资源规条字3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需支付竞得宗地的测量费,县自然资源局必须在竞得人支付清宗地测量费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四)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的林地,竞得人必须完善好林地占用手续后方可占用、实施建设,完善林地占用手续的有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林业局须配合竞得人完善好有关林地占用手续。
(五)竞得人须制定《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报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备案,并按县自然资源部门通过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完成地块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能开工建设。
(六)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634
联 系 人:卜倩
联系电话:0851-36229248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银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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