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补充医疗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文件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接受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为实际签约人)拟实施田湾核电站补充医疗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简称“采购人”),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现公开发布谈判采购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人,代表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和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简称“采购人”)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报价单位须按照公开谈判采购的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应答须按照我公司要求提交;报价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 中选单位认可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和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 本项目谈判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谈判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及最后报价的资格。
二、报价总体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满足: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寿险、或健康险、或养老险保险公司法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营区域应包括“江苏”;
(3)持有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健康保险业务,以及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备案保险产品;
(4)参与企业提供的长期及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已按要求完成备案;
(5)报价人未处于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 服务范围:为甲方全体员工(含符合条件的退休员工),根据员工年龄进行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一年期重大疾病/身故保险的投保、理赔及相关增值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通知之日起5年。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田湾核电站补充医疗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响应谈判采购的要求,对于部分满足或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内容,供应商应主动提出偏离项或替代方案,并提供真实可靠、可验证的材料以证明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1000_元,售后不退。
2)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集采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集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应答人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应答人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集采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扫二维码支付,属于线下支付,不要在平台申请线上开票,请线下申请发票。)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7时00分
- 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
-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7月7日09时00分
-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址:https://www.cnncecp.com),报价同时上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3)。报价文件原则上以上传电子平台报价文件扫描电子版为准,如需纸质文件请在电子平台澄清答疑另行说明。上传文件以“***公司***项目报价单”命名。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110,000,000.00元(含税),报价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 报价单位应按照《田湾核电站补充医疗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配备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所必须的资质、数量的人员和工器具。
- 项目现场能够为中选单位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关于劳动保护、辐射防护、交通、就餐、住宿等方面的条件和便利,以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 报价单位应充分了解技术规格书要求及询价人按照现状交付的项目实施条件(报价单位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在对该项目正确理解基础上,结合自身实力进行合理报价。
- 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谈判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技术规格书所要求的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和一切附带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报价人报出固定综合单价及暂定总价,最终根据采购人核定的实际服务数量和上述综合单价计算结算金额。其中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工资、奖金、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加班费、高温费、防寒费、基本劳保用品(辐射防护区内的劳保用品和特殊劳保用品采购人提供)、安全防护费、保险(包括报价人人员现场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体检费、住宿费、就餐费、交通费、通讯费、药剂、工器具、各类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它为完成该部分工作范围所应考虑的其它费用。
- 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税率为*%,请报价单位在报价中考虑和明确。
- 报价货币: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报价文件份数:/(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
- 报价方式: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报价。
- 报价文件制作与装订:/。
- 线下报价文件递交:/。
- 报价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询价人不予受理或在评审阶段直接否决:
(1)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报名的;
- 本项目公开谈判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谈判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及最后报价的资格。
- 谈判时间和方式
谈判时间:暂定2025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方式:远程异地电话或视频会议。
- 谈判程序
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公开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价人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
2)采购人谈判小组将给予平等的谈判机会,并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条件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不超过3轮
□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谈判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伦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等。
谈判顺序:按报价文件递交的顺序进行谈判。
3)谈判结束后,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竞标文件的一部分。
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补充响应文件须响应和满足最终采购文件要求,并与首次递交的相应文件共同构成应谈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递交评审(谈判)小组。评审(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
- 报价文件组成:
- 报价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
供方资格审查资料(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报价清单
(2)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机构、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安全措施等
从事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简历表、近三个月有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商务、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 报价文件应自本询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后至少90天内保持有效。
- 贵公司如对公开谈判采购的信息有疑义,请及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提出澄清问题,并尽可能一次性发送所有需澄清文件。超过上述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的澄清要求(以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时间为准)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复;
-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人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如经修正的报价人中选,其中选金额为修正后的金额,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否决处理。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
(4)对于固定价承包部分,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 询价结果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以往类似项目价格的,询价人可拒绝所有应答。
- 其他说明事项
- 供应商在投标或报价文件响应、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报告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例如ECP平台报名报价IP地址相同的);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或导致产品交付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项目进度、生产进度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以及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中标结果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等情况,我公司将根据中核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对合格供应商资格的暂停、复评、撤销、注销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纳入中核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要求中选人承担
■要求中选人承担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助力甲方业主采购降本,本项目在国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基础上的优惠幅度具体如下:
1.若成交金额达[2000,5000)万,代理服务费实行95折;
2.若成交金额达[5000,10000)万,代理服务费实行85折;
3.若成交金额达10000万及以上,代理服务费实行75折;
4.预估总价项目,以预估采购数量计算总金额的75折收取代理服务费。
注:以上折扣不累加,符合多个条件的项目,以折扣高的计算代理费。
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集采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打折后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5万元人民币的,按1.5万元人民币收取(中选人为多家的除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交费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交费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上海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九江路支行
账号:4351 5923 0449
三、评审方法
- 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议法。采购人谈判小组对满足公开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第12.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不超过3个。若所有报价人均不满足候选人推荐条件,则本次采购失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总报价低的优先;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谈判小组确定推荐候选人排序。
- 评审办法
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判断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和完善。供应商补充和完善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有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补充和完善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否决其报价文件。
- 终审:对通过初审的最终报价文件,按照评审原则对候选供应商进行推荐和排名。
- 评审细则详见综合评议细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姓名:戴先生
电话:021-63618439
邮箱:daicd@mails.cneic.com.cn
地址:/
五、廉洁要求
- 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 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纪检监督部门举报。
六、附件
附件1:项目技术规格书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3:综合评议细则
附件4: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