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JSZC-320324-JSCL-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JSCL-G2025-0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34.6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睢宁县税务局(睢城镇人民路43号)、桃园税务分局(桃园镇仔仙路57号)、王集税务分局(王集镇桑蚕路与府前路交叉口东80米)、双沟税务分局(双沟镇双东村104国道南)、高作税务分局(高作镇高作客运站东200米)、沙集税务分局(沙集镇阿里路电商办西侧)、古邳税务分局(古邳镇S251下邳中学南200米)食堂,以及因勤务需要临时办公办案场所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0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策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52231058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中茵商业广场4号楼1-1022。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a3c5919-0aec-4c76-960a-9089b009a8d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联系人:吉雯珺
联系电话:15162215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策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供销社1#楼2-302
联系人:陈雷
联系电话:15852231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雷
电话:1585223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