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开发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等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5058
二、项目名称:泾县开发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等维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云岭镇云岭街道(云岭镇政府综合楼)
成交金额:玖拾万零玖仟零伍拾元整(90905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万零玖仟零伍拾元整(90905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0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泾县开发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等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外墙维修、外墙女儿墙维修工程、门窗工程、宿舍楼电气维修、屋面防水、地板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春云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编号:皖23419191113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冬根、冯慧、张忠云(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2、金额: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教育体育局、安徽拓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栋113-114,联系电话:13865332345、1380562897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
联系方式:1386533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拓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栋113-114
联系方式:13805628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电话:13865332345、1380562897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教育体育局
安徽拓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