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城区燃气、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阶段)(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城区燃气、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阶段)(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福建云霄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1、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DN150-DN1200 雨水管道总长 10110m;2、排涝通道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下河乡、双溪口、望安山北易涝点排涝改造内容,其中下河乡易涝点排涝改造雨水管渠总长度 1936 米;双溪口易涝点排涝改造泵站进水雨水管道总长度 954 米。望安山北易涝点排涝改造雨水管渠总长 614 米。3、市政道路给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DN200-DN500 给水管道总长 3392 米;4、燃气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①新建燃气主管长度 4595 米。②天地楼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86722 米。③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11477 米 。④更换居民 IC 卡燃气表替换为物联网膜式燃气表14369 套。⑤安装燃气管道重要节点的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网感知设备:安装阀井压力浓度监测仪 221 套,调压箱压力监测 182 套,调压柜压力监测 53 套,主要覆盖县城规划区已建成投用的约 100 公里燃气管道。5、①道路破除恢复工程总长度 133099.33 米,道路宽度 10-26 米,②电力工程总长 4064 米,③通信工程总长 2539 米。项目投资概算19812.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7605.60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云霄县城区燃气、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阶段)(供排水等市政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施工监理招标,具体为:1、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 DN150-DN1200 雨水管道总长 10110m;2、排涝通道提升改造工程:包括下河乡、双溪口、望安山北易涝点排涝改造内容,其中下河乡易涝点排涝改造雨水管渠总长度 1936 米;双溪口易涝点排涝改造泵站进水雨水管道总长度954 米。望安山北易涝点排涝改造雨水管渠总长 614 米。3、市政道路给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改造 DN200-DN500 给水管道总长 3392 米;4、燃气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①新建燃气主管长度 4595 米。5、①道路破除恢复工程总长度 133099.33 米,道路宽度 10- 26 米,②电力工程总长 4064 米,③通信工程总长 2539 米。项目投资概算 19812.9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3353.28 万元。主要实施云霄县城区市政道路(元光路、育英路、君宝路、云漳路北段、美山路、演泰路)的供排水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包括市政道路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城区排涝通道提升工程、市政道路给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燃气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道路破除恢复工程等),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 13353.28 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按照监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6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 1.25% ,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经财审部门审核的结算审核价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即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收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率中,不再计取。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 166.33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 ”要求:1 个;“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或燃气热力工程,等级为一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 ”要求:1 个;“工程业绩 ”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或燃气热力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人社文〔2018〕211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 ”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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