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嵊泗县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标的名称: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天目蓝云”平台被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认证为“融媒体省级技术平台”,且省市县区内多家融媒体中心均在使用该平台。目前嵊泗县融媒体中心使用的业务底座、决策工具及系统数据均依托于该“天目蓝云”平台而建,使用运行良好。为确保嵊泗县融媒体中心的数据安全稳定和平台使用的兼容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保障嵊泗县融媒体中心与省、市的互联互通,同时避免因更换平台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从嵊泗县融媒体中心现有配套资金、已有设备和工作开展需求综合考量,仅有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天目蓝云”平台能满足全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泗县融媒体中心(嵊泗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岑玲
联系电话:13867224377
传 真:/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菜圃路8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伟
监管部门电话:0580-5087363
传 真:0580-5084056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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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pdf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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