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乐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乐亭县
两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宗地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宗地价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
| 乐告字[202 5 ]00 4 号 
 
 | 130225020001GB00411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东侧、唐山弘燊钢结构有限公司南侧 
 
 | 工业用地 
 
 | 13333.35平方米(20亩) 
 
 | ≥1.0 
 
 | ≥40 % 
 
 | ≤45 米 
 
 | ≤10% 
 
 | 50 年 
 
 | 508.0006 
 
 | 508.0006 
 
 | 2 
 
 | 
| 130225020001GB00409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北侧、乐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东侧 
 
 | 工业用地 
 
 | 18259.97平方米(27.39亩) 
 
 | ≥0.8 
 
 | ≥40% 
 
 | ≤45米 
 
 | ≤10% 
 
 | 50 年 
 
 | 361.5474 
 
 | 361.5474 
 
 | 2.8 
 
 |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按照《乐亭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各项控制指标详见出让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2
5
年
10
月
23
日至202
5
年
11
月
11
日到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202
5
年
10
月
23
日至202
5
年
11
月
11
日工作时间向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11
月
11
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将在202
5
年
11
月
11
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
5
年
11
月
12
日
15
时,在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
申请
人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四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17532078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0二
五
年
十
月
二十三
日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