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全国火灾数据资料库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ZB-2025-181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全国火灾数据资料库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预算金额:76.9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9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全国火灾数据资料库管理平台研发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包括完成消防队伍体系初始化、行政区域初始化、用户账号初始化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人由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递交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内由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即可)。(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交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8)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投标人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10)无不良记录信息: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打印的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 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贾工,15522682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联系方式:米安平、夏斌、高学磊,022-24327119分机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安平、夏斌、高学磊
电 话:022-24327119分机8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