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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一期)招标公告BB2026SQGCZ1401

蚌埠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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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蚌发改审批〔2026〕12号

1.4 招标人: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1.5 项目业主: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6SQGCZ14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6SQGCZ140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门诊楼设置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与治疗门诊及药物依赖门诊等;住院楼设置精神康复病区、心理科病区、急性干预病区、重症监护病区、隔离病房等,最终的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后的设计文件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5849.98万元(含暂列金500万元),施工工程费为5759.98万元(含暂列金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4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门诊楼装饰装修改造须在30天内提交具备图审条件的施工图)。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最终成果需具备完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装饰装修、结构(含加固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等改造设计;(2)智能化专项设计;(3)消防工程专项设计;(4)医疗专项设计;(5)标识标牌设计;(6)厨房设计;(7)家具及软装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并满足验收要求,负责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整体移交的全部工作,最终实施方案及内容中标后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29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含施工图设计)。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运维中心)、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工业建筑(厂房、仓库)]。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

3.1.7 信誉要求:/。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业绩、人员由设计方提供,施工方业绩、人员由牵头方提供。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联合体牵头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联合体牵头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

①满足(1)、(2)任一即可。

②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链接])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2-2076129。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链接]);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链接])。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金融中心C栋11层、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7231号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付成兰、鲁翔

电    话:0552-2081277、13905522135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层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胡旭鹏(项目负责人)、许文峰

电    话:0552-2077815、0552-204235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

联 系 人:备案科、监督科

电    话:0552-2072392、0552-311027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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