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ZJ256-211-ZK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新疆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路436号商业项目5、6栋1-3层DH区027号 | 报价:525000(元) | 93.08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管理服务项目 | 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两院区污水处理管理服务项目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院区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污水站相关的监测检验、协助院方办理环保部门要求的相关事务、各环保平台相关数据的填报、污水站周边环境保护、两个院区污水池内污泥的清理,协调院方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污泥运输单位(6类2项)、处置单位(HW01)签订协议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污水站相关的监测检验、协助院方办理环保部门要求的相关事务、各环保平台相关数据的填报、污水站周边环境保护、淤泥清运及化粪池清理 | 合同期为一年。一年期合同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若院方对服务满意度达标,经医院研究同意,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为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且总合同时长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价格及内容保持不变。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春华,焦禹萱,李洁,王雪枫,熊文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成交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777号
联系方式:0991-411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508
联系方式:0991-451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寒
电 话:0991-4519928
2025年07月29日
202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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