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江油市感知源智能化改造及新增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江油市感知源智能化改造及新增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感知源智能化改造及新增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2025】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鸿飞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油鸿飞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2025】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油市感知源智能化改造及新增项目(一期)施工
2.2工程地点:绵阳市江油市。
2.3建设规模:1、新建感知源:天网(含附属设施)415处约663路、卡口(含附属设施)49处约100路以及智能化应用解析系统(视觉计算平台)1套,满足1400路本地视频流计算和解析能力;
2、前端设备更新换代:高空监控更新实施3处,人脸监控更新实施20处,更换雪亮工程监控575套,更换并增建铁路沿线监控(含附属设施)158套;
3、平台存储及扩容:
(1)视频共享平台扩容:满足不少于1774路的视频监控感知源设备,不少于200路的卡口抓拍设备接入能力扩容;
(2)存储扩容:满足本期建设的1519路视频存储和图片存储的容量扩容;
(3)控制服务器(含智能化应用解析服务器):满足不少于1400路的智能化应用解析服务的计算能力;
(4)网络安全升级,云平台升级改造,机房UPS和冷却设备升级改造和消防工程改造,以满足本期建设系统的运行所需。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8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2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2025-09-24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油鸿飞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油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长庚路21号光电产业园3号楼2层 |
邮 编: | 621700 |
联系人: | 刘先生 |
手机号码: | 0816-3958090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
邮 编: | 610200 |
联系人: | 唐女士 |
手机号码: | 028-83119888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2025-11-0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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