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 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KZX-2025-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
项目概况
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通风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慧中科技园5号楼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ZX-2025-021
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通风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96万元
最高限价:69.9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之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6 %的价格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时间前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到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慧中科技园5号楼7层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加盖公章原件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领购。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慧中科技园5号楼7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慧中科技园5号楼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4%B8%8A%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5%B9%B6%E6%88%90%E4%B8%BA%E5%90%88%E6%A0%BC%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5%A6%82%E5%9B%A0%E4%BE%9B%E5%BA%94%E5%95%86%E6%9C%AA%E6%B3%A8%E5%86%8C%E5%AF%BC%E8%87%B4%E7%9A%84%E4%BB%BB%E4%BD%95%E5%90%8E%E6%9E%9C%E7%94%B1%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div%3E%3Cp%3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河西区
联系方式:88268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慧中科技园5号楼7层
联系方式:1522282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22828811
天津银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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