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2025]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金和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5500.00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5149.23867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91.058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058.18067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智慧停车场一座,建设部分企业周边配套停车位,铺设周边市政管网,其中:智慧停车场总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包含智能服务中心1座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部分企业周边配套
停车位约232个;铺设市政供水管网1公里,雨水管网0.3公里,污水管网11公里及电力通讯迁改入地工程等。 2、建设地点:
河北丰宁经济开发区 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的审核、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的资格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含本数)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1
09:00至2025-1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丰宁县)交易平台http://***/fnggzy/%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向承德铂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马树磊,
联系电话:0314-422778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4-8012567
电子邮箱:
Zbfwzx2024@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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