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铁道大学龙山校区10-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6】3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铁道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铁道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4763.73万元,其中工程费概算价13011.14万元,建设规模:新建10号、11号、12号学生宿舍3栋,总建筑面积25500平方米。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室外铺装、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网以及室外场地恢复等室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姬村镇龙山路10号石家庄铁道大学龙山校区院内规划位置。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成果);施工工期:51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争创省级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建筑配套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培训、试运行、移交、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期、直至交付发包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工作和内容,并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及项目回访和再评价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对工程的质量、施工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同时配合发包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竣工结算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96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限价125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1840万元(其中:暂估价金额380万元、暂列金额3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金额的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允许互相兼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1 23:59:59 至 2026-10-28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11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铁道大学校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电话: 0311-86530160
电子邮箱: yszbb201@[链接]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石家庄铁道大学龙山校区10-12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石家庄铁道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7号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米老师 | 项目负责人: 霍海东、杨东波 |
| 电话: 0311-8793656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6063928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zjzx@[链接]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