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 1. 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已由无以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侨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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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5308001 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拟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第一批公共充电站共5座,充电桩共计62台(112枪),配置1台2000kVA室外箱变、2台1600kVA室外箱变、1台1250kVA室外箱变、1台800kVA室外箱变,1台720kW直流充电机、1台1200kW直流充电机、2台1600kW直流充电机、1台1800kW直流充电机,2台2×600A液冷超充终端、4台2×400A风冷超充终端、6台2×400A风冷超充终端(重卡)、24台2×250A直流充电终端、4台250A直流充电终端、14台2×7kW交流充电终端、8台7kW交流充电终端、1套50kW/104kWh储能系统,1座张拉膜车棚,1座光伏车棚,光伏组件数量129块,充电站内配套智能监控系统、出入道闸系统、计费及安防系统、场站装修美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837.13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定额工期6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招标人应组织专家论证且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压缩定额工期增加费】。 招标范围:包含充电、配电设备的供货、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验检验和土建施工等(不包含充电运营平台),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5308001001,标段(包)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 (备注: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属于违法发包,例如:将单位工程中的消防工程、幕墙工程等分解发包)。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以上(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规定,原四级、五级许可证合并为新的三级;原三级许可证自动变更为二级(110 千伏以下)。上述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新等级范围内继续有效)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多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由同一人拟任不同标段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的除外)。 | |||||||||||||||||||||||||||||
| 3.5 诚信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链接])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的(以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 |||||||||||||||||||||||||||||
|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2026年09月29日10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网址:[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 5.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04日08时3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址: [链接]),通过互联网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认可的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上传。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未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办理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链接])查看。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链接]。 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9080/BidOpening/%EF%BC%89%3Cp%3E 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数字证书(CA)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 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5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edge、谷歌、火狐、华为等浏览器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9080/BidOpening/%EF%BC%89%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C%85%E5%90%AB%E2%80%9D%E7%A7%BB%E5%8A%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5%85%A8%E5%9B%BD%E4%BA%92%E8%AE%A4APP%E2%80%9D%E3%80%81%E6%95%B0%E5%AD%97%E8%AF%81%E4%B9%A6(CA)%E5%92%8C%E2%80%9D%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F%BC%89%E7%99%BB%E5%BD%95%E3%80%82%E4%BD%BF%E7%94%A8%E2%80%9D%E7%A7%BB%E5%8A%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CA%EF%BC%89%E5%85%A8%E5%9B%BD%E4%BA%92%E8%AE%A4APP%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E9%93%BE%E6%8E%A5]%E3%80%82%E4%BD%BF%E7%94%A8%E2%80%9D%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E9%93%BE%E6%8E%A5]%E3%80%82%3Cp%3E 5.6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数字证书(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CA)解密。 | |||||||||||||||||||||||||||||
| 6. 评标方式 | |||||||||||||||||||||||||||||
| 本次招标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注: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计量周期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 |||||||||||||||||||||||||||||
| 8. 发布媒介 |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 | |||||||||||||||||||||||||||||
| 9.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 |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336807)。 | |||||||||||||||||||||||||||||
| 11.注意事项 |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链接]。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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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 |||||||||||||||||||||||||||||
2026 年 09 月 29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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