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链接: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号新冰池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301)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号新冰池空地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5-301 | 挂牌价格 | 1,280.00元/月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8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招租标的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号的新冰池空地,参考面积128㎡,由南宁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无产权证明,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资产招租清单 |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 用途 | 租期(年) | 施工建设免租期 | 挂牌价格(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履约保证金 |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号新冰池空地 | 128 | 建设常温仓库 | 1 | 1个月 | 1,280.00 | 10,000.00 | 按3个月租金收取 |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一、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鲁班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龙如流 | |
注册资本 | 24565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
所属行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708734368F | |
经营规模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 | |
批准类型 | 公文会签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开发鲁班路1号新冰池空地的请示 | |
批准文号 | 南宁五丰仓储请[2025]19号 | |
批准日期 | 2025年4月15日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280.00元/月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出租方在收到押金收条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根据租赁合同落款处承租方银行账户信息以转账方式不计利息如数返还承租方。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每个周期届满前5日内将下一周期的租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 ||
租赁期限 | 租期1年,建设施工进场日期为租赁合同起始日。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竞租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收取),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场勘察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 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竞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租赁标的包括权属、结构、面积、装修装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期1年,标的的建设施工进场日期为合同起始日,出租方将空地交付承租方进场施工,施工建设免租期1个月。承租方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方进行施工建设,在施工建设期间应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仓库建设的施工。 3.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每个周期届满前5日内将下一周期的租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4.建设仓库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地基或结构安全,不得影响周边的排水,施工如需清运涉及的泥土、砖块等,需做好挡土及消纳场地等措施,严禁随意倾倒。 5.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外,出租方在收到押金收条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根据租赁合同落款处承租方银行账户信息以转账方式不计利息如数返还承租方。 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意向承租方需自行阅知。 7.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8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8113001013900137793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租赁合同 3.现场勘察确认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汤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5708411、18978966178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2856762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5705627 | |||
地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