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广安分行2025-2027年权益商户维护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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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广安分行2025-2027年权益商户维护人员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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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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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广分采购【202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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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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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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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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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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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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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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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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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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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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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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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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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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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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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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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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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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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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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地 址:广安市迎宾大道40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8923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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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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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B座四川发展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3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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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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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官方网站(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 |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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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通讯地址:广安市迎宾大道408号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809053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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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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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王女士 15928743489】
邮箱地址:【 5429421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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