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FYDLHZ-2025-118。
3.预算金额:272.9万元。
4.项目概况:项目旨在建设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不见面审批平台”、“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公积金贷款从申请、智能审批、视频面签、电子签约到放款的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办理,确保职工“一次不跑”。通过打通工商银行数据共享,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和安全存储,最终构建起一个集“智能审批、线上面签、电子签约、数据共享、数字归档”于一体的全流程无纸化业务闭环。
5.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贷款不见面审批平台”、“电子档案管理平台”、“电子合同管理平台”、“电子签章平台”等相关配套接口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建设周期:项目相关系统及配套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开发、部署、安装、测试、上线工作。
7.免费运维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硬件免费保修3年。
8.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
①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的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除承诺外,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案由:刑事案由”检索关键词为“贪污贿赂罪”和“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罪”的网站查询,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从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
③在本项目中如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河南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终止合同(协议),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④本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况;
⑤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离职人员承诺:
情形一:投标人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在本单位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指与中国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1、曾担任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2、曾任职各机构集采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3、曾任职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情形二:投标人如不存在“情形一”,须提供承诺函;
注: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根据投标人不同机构性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即等同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承诺”项有关网站查询,如因投标人机构性质原因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有网站查询内容提供不精准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二)专用条款: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署盖章页)及项目合同对应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8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3.方式: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料一套。
按照以上要求将加盖公章后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汇总为一个Word/PDF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fy1888@163.com)(须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其资格是否通过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工银集采网(https://***/)、金采网(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99号
联系人:娄老师
电 话:0371-657762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寿丰街交叉口易元国际B座25楼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0371-55035772 18037315396
电子邮箱:hnfy1888@163.com
日 期: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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