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狮设计招[2025]003号(招标编号)的2025年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5]C0706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年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对塔前村、茂厦村、龙穴村、院东村、锦江村等5个村及永宁第一、二、三、四等4个社区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0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范围:①勘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含初勘、详勘、技术服务、后期服务及补勘等)以及工程物探勘察(若需);②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后续技术服务、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等,并配合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图(含地勘报告)审查等相关工作。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 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取样、试验、测试、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以及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满足审查机构要求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等。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96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 1398 号 5 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1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98.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宝盖镇,邮编:362700;
电话:18016682512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厦517,邮编:362000;
电话:15396611257传真:/;
联系人: 小谢。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两个账号任选其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
账户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 1398 号 5 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