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东津大道两侧绿化带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1SZ-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东津新区东津大道两侧绿化带综合整治工程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襄阳东津新区东津大道两侧绿化带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经开经发(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市森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该工程实施范围为东津大桥至高铁南路两侧人行道内侧沿线15米路侧绿带及部分中央绿化分车带,项目西起东津大桥下桥处,经高铁南路,东至中环东线,总长度8.9公里,总建设面积1255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东津大桥至高铁南路两侧人行道内侧沿线15米路侧绿带绿化工程,东津大桥下桥处中央分车带、高铁南路中央分车带乔木补植等;同时对项目周边电箱、广告牌及围挡、道路标识牌进行综合整治,共计需美化电箱152个,需迁移电箱4个,需整治广告牌911.29米、围挡449.42米及道路标识牌1项。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期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28合同估算价:15259199.5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无亏损。须提供2022、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额不低于1525万元的绿化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B2%A1%E6%9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2%91%A6%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B2%A1%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F%BC%9B%E2%91%A7%E4%B8%8D%E5%AD%98%E5%9C%A8%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E5%89%8D%E9%99%84%E8%A1%A8%E7%AC%AC1.4.3%EF%BC%8819%EF%BC%89%E7%9B%AE%E8%A7%84%E5%AE%9A%E7%9A%84%E4%B8%8D%E5%BE%97%E5%AD%98%E5%9C%A8%E7%9A%84%E5%85%B6%E4%BB%96%E6%83%85%E5%BD%A2%E3%80%82%E5%A6%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88%90%E5%91%98%E5%8D%95%E4%BD%8D%E5%9D%87%E5%BA%94%E6%BB%A1%E8%B6%B3%E4%BB%A5%E4%B8%8A%E4%BF%A1%E8%AA%89%E8%A6%81%E6%B1%82%EF%BC%8C%E4%BB%A5%E4%B8%8A%E7%AC%AC%E2%91%A0-%E2%91%A7%E9%A1%B9%E4%B8%8D%E5%BE%97%E5%AD%98%E5%9C%A8%E7%9A%84%E6%83%85%E5%BD%A2%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89%BF%E8%AF%BA%E6%88%96%E5%A3%B0%E6%98%8E%EF%BC%8C%E2%91%A4%E2%91%A5%E4%B8%A4%E9%A1%B9%E6%8F%90%E4%BE%9B%E7%9B%B8%E5%BA%94%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5%EF%BC%89%E5%85%B6%E4%BB%96%E8%A6%81%E6%B1%82%EF%BC%9A%E2%91%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6%94%AF%E4%BB%98%E6%89%BF%E8%AF%BA%E4%B9%A6%E3%80%82%E2%91%A1%E6%8A%95%E6%A0%87%E4%BA%BA%E4%B8%8D%E5%8F%82%E4%B8%8E%E4%B8%B2%E9%80%9A%E6%8A%95%E6%A0%87%E3%80%81%E5%BC%84%E8%99%9A%E4%BD%9C%E5%81%87%E6%89%BF%E8%AF%BA%E4%B9%A6%E3%80%82 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所有拟派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8)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9)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要求如下: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0%,其他联合体成员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若未按照上述比例约定则视为废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1月16日至 2026年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0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6%B9%96%E5%8C%97%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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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5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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