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哈密十三间房10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220千伏汇集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国家电投哈密十三间房100 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220 千伏汇集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采购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哈密市十三间房地区。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900MW 风电,配套80MW/320MWh 储能,新建1 座220 千伏升压汇集站(含配套储能系统)。
220kV 升压汇集站规划建设4 台240 兆伏安主变,本期一次建成,主变采用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比为242±8×1.25%/115±2×2.5%/36.5 千伏,容量比为100%/100%/100%,连接组别为YN,yn0,d11。
220 千伏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母线接线及4 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及1 回出线,至拟建的十三间房750 千伏变,预留3 回。
110 千伏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母线接线及6 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及1 回备用出线间隔,预留5 回。
35 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共设8 段母线,规划56 回出线,本期建成8 段母线及44 回出线,其中Ⅰ、Ⅲ、Ⅴ、Ⅶ段母线各4 回,Ⅱ、Ⅳ、Ⅵ、Ⅷ段母线各7 回,预留12回。900MW 风电接入35kV 侧,配套80MW/320MWh 储能。
220kV 中性点按经隔直装置接地设计,110kV 中性点按直接接地设计,35kV 中性点按经接地变引出后经小电阻接地设计。
交货期/工期计划交货时间为2025 年8 月30 日前,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场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
(元)
国家电投哈密十
三间房100 万千
瓦风光储一体化
项目220 千伏汇
集站综合自动化
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
次安防设备采购
包含220 千伏升压汇集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相量测量装置、故障录波系统、保护及故障信息子站、控制电源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全景监控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一次调频系统、调度通信、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及附属设备和附件;每套设备的机柜、内部及各盘柜之间连接所需要的通讯线、其它必要的配套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国家电投哈密十
三间房100 万千
瓦风光储一体化
项目220 千伏汇
集站综合自动化
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
次安防设备采购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综合自动化系统的生产制造商。(2)投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3 个及以上220 千伏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且至少1 年良好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签字页、投运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有效业绩必须包括综合自动化软件系统);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5 月19 日至2025 年5 月25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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