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万乡河中小河流治理设计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5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州县万乡河中小河流治理设计项目 已由/以〔/〕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全州县防洪排涝工程工作站 ,招标人为全州县防洪排涝工程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金立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全州县。
工程规模: 全州县万乡河(含支流山河)中小河流治理设计, 估算总投资 6000 万元。
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后 20日内 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上报审批单位;
2、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
3、技施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现行规程规范、工程审批要求,完成关于全州县万乡河(含支流山川河)治理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含预算),成果通过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或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 (含乙级 )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桂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 月16 日09 时30 分。
6.2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必须符合规定:将已成功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在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6%A1%82%E6%9E%97%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6%A1%82%E6%9E%97%E5%B8%82%E6%B0%B4%E5%88%A9%E5%B1%80%E7%BD%91%E7%AB%99%EF%BC%88http://slj.guilin.gov.cn/%EF%BC%89%E5%8F%91%E5%B8%83%E3%80%82
8.
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详见http://***/gxggzy/CAhrpt/CAlogin.html%E3%80%82%3Cp%3E
8.2
本次招标不使用网上开标系统。
8.3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8.4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州县防洪排涝工程工作站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城北新区创业大厦 15 楼
邮编:541000
联系人:蔡建群
电话:13877396801
传真:0773-481206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立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延长线汇金时代广场 1 号楼 34 层 10 室
邮编:
联系人:秦凤姣
电话:0773-3569377
传真:
E-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285927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 (签字)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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