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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2025年区域转供水提升工程(浦南镇剩余村庄及其他镇街)EPC(二)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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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2025年区域转供水提升工程(浦南镇剩余村庄及其他镇街)EPC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509050001003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海州区2025年区域转供水提升工程已由海政务办投【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连云港海州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及镇街财政性资金和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州区2025年区域转供水提升工程(浦南镇剩余村庄及其他镇街)EPC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南城街道、宁海街道、板浦镇、锦屏镇、浦南镇。

2.1.2建设规模:工程规模:本次改造管道管径 dn20-DN300,管道总长度约 451.6公里。其中球墨铸铁管 DN250建设16591米、DN200建设3884米、DN150建设1967米、DN100建设6010米、DN90建设336米;实壁PE管dn355建设3312米、dn250建设7615米、dn200建设5620米、dn160建设17538米、dn110建设24206米、dn90建设1297米、dn75建设58000米、dn63建设1061米、dn50建设76685米、dn20建设227446米。

2.1.2.1工程占地:本工程宁海街道新增一体化增压泵站(含水箱及加药系统),设置于原宁海水厂内部。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文件。

2.1.3最高投标限价:10138.07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0万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9933.11万元;暂列金额104.96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报价(设计、施工、采购)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图纸评审及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工期37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及项目完工验收,不含试运行时间)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使用要求且合理使用年限不低于原设 计使用年限。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内容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文件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合格或专家评审合格外,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且符合工程施工及质量 验收标准、规范要求,达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标准。

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合格率达到100%且同时满足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对设备、 材料的技术与品牌要求。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

竣工验收合格标准:①达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标准。

②入户水压满足《城镇供水服务》GB/T32063-2015 标准,管网末梢的压力不应低于 0.14Mpa(即14米水头),如主管网水压不足 0.14Mpa,则按主管网实际水压考核。

③入户水质达到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出厂水质标准。

④项目运营半年后,综合漏损率≤9%。(按单个村庄计)

2.2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1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 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 有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其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 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竣工验收、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招标范围与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所载明项目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和与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以及项目移交和缺陷和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及地下管线勘察、地质勘察、道路和管网的开挖申请手续、管网穿越(道路、河道)手续、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涉及镇(街道)、村(社区)、居民矛盾协调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涉及坑塘、山体等特殊地质投标人自行考虑初步设计方案可行性,招标人不承担方案变更增加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2022  10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6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给(供)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且在类似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 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 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仅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均予以认可),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 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 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6)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6.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格式仅供参考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5年5月-2025年10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7.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须为合格企业,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7.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8招标人生产企业或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11 13 日至2025 11  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16  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业绩打分相同的,以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的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工程业绩:2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

包报价(85

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5%。

注:(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分,每高于1%扣 1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2

 

 

 

 

 

 

 

 

 

项目管理

组织方案

(11 分)

 

1 .总体概述(1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 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 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 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 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 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 内容进行评分。

5 .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

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 .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新材料(1 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 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1 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 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闭卷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前到达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签到,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

 

 

 

 

 

 

项目管理

机构(2 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施工管理人员:

1、施工项目经理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管理人员: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 1名: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结构专业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智慧水务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1)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3)上述必须是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至少包括 2025年5月-2025年10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相关有效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正高职称包括级别为正高级、教授级、研究员级。

(6)职称证书不能体现出专业的提供职称申报表或者学历证书证明。

 

 

 

4

 

工程业绩

(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22年 10月 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供)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的,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乘0.7。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2年10月 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供)水管网工程总承包(EPC)的,有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分。

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乘0.7。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一项业绩计取业绩分。

 

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仅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均予以认可),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 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连云港海州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26号苍梧生活广场A区东南侧3楼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005126006                      电话:0518-85027706

11.其他要求

12.特别提醒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设计文件和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 互认 ”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 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 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 名 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客服电话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

Code=E320000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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