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人民法院东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 澄清答疑 一、我单位于 2026 年 09 月 24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平顺县人民法院东 寺头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 澄清答疑: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 第 1 条作以下澄清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 清单必须通过造价软件导的.SXZB 格式,否则为无效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3 作以下澄清修改: 以中标价为基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 18% 计取,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三)投标须知正文:3.投标文件 3.1.1 第(7)条作以下澄清修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其中投标 报价清单必须是通过造价软件导出的.SXZB 格式,否则为无效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 168 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8860381 电子邮件:jsj03558922421@[链接]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人民法院 地址:平顺县彩凤街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55-8922328 电子邮件:psxfylf@[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 135 号后院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5-51235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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