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对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汇总,计算商务技术综合得分(商务技术综合得分=商务得分M+技术得分N)。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得分汇总后,并签字确认。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得分汇总签名确认后,评标委员会不得再修改第一阶段的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得F(K值采用K1值),然后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总得分=M+N+F,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六名次的投标人进入最终投标报价评分(合理低价法,K值采用K2值)。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N个投标人并列第一名,下一名按N+1名计算名次,依此类推),但如果出现并列第六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则全部并列第六名的投标人均进入投标报价评分(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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